关于申报教育学专业硕士培育点研究招标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王恒辉发布时间:2021-04-30浏览次数:1114

根据校科研处《关于设立“学校硕士学位培育点”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学专业硕士培育点对标对表的审核结果与建设目标,本着“汇聚队伍、补齐短板,强化优势、聚焦成果”的工作思路,经培育点建设与申报专项工作组研究,决定设立教育学专业硕士培育点建设与申报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院、幼儿师范学院、心理健康研究院、陶行知研究院以及其他院系或部门从事教育学相关学科研究的博士或副高职称以上人员。

二、选题范围

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

卓越小学教师培养研究

小学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

卓越幼儿教师培养研究

弱势儿童教育研究

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硕士点建设路径研究

三、立项管理

1.研究周期:20215月至202212月;

2.成果形式:提交学校审核鉴定的课题研究成果为下列形式中的任意1项,(1)主持获批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2)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市厅级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论文1篇;(4)指导学生公开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指导老师须署名);(5)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专业比赛获奖1项;(6)横向项目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7)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三等奖以上1项;(8)出版个人学术专著或主编教材1部(10万字以上);(9)基于教学实践基地、科研平台开展的社会服务成果2项(包括发明专利、咨询报告、智库报告、标准制订),或正式签订的书面合作共建、社会服务协议书3份。

3.经费管理:1)各专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专项课题经个人自主申报、培育点建设与申报专项工作组初审、学校审核通过后,即资助研究经费1万元;成果通过鉴定后再资助1万元。(2)专项课题资助经费从教育学专业硕士培育点的年度建设经费中列支,由培育点建设与申报专项工作组统一管理。(3)专项课题经费使用,按学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材料提交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1510日前将《项目研究任务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提交王纪博士,以便培育点按学校要求汇总后集中报送科研处。

联系电话:86178203;邮箱:43826781 @qq.com

附件:

1.《学校硕士学位培育点研究项目任务书》

2.《学校硕士学位培育点研究项目汇总表》

教育学专业硕士培育点建设与申报专项工作组

2021427

学校硕士学位培育点研究项目汇总表.xlsx

学校硕士学位培育点研究项目任务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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